建築法

建築工程完竣後,應由起造人會同承造人及監造人申請使用執照。直轄市、縣(市)(局)主管 ... 但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查驗期限,得展延為二十日。 建築物無承造人或監 ...

申請核發使用執照 - 業務資訊

2019年1月4日 - G. 常用問與答. Q:, 請問申請核發使用執照公文辦理期限為幾天? A:, 20天. Q:, 請問申請核發使用執照需繳交多少規費? A:, 工本費$200元。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95.11.08.簽見

2019年11月8日 - 有關78建字第○○號建造執照工程申請使用執照乙案,本會意見如下: 一、本案據 ... 二)本案使用執照申請是否已逾申請期限,而須重新辦理建照?

函建築期限逾期如何申請使用執照案

(69)台內營字第三八七七三號函釋示:「為建造執照之建築期限已逾期,但房屋已完成,經提出申請使用執照究應如何處理乙案。」(如抄件),請查照並依說明二辦理。

申請核發使用執照程序及應備文件

申請核發使用執照程序及應備文件. 申請程序. 一、請至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 ... 處理期限. 一、一般建築物十五天. 二、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得展延為二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