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註冊常遇問題

如在校修滿一學期以上,且有成績,其學籍並經核准者,得發給轉學或修業證明書;. 研究生因故退學,其在校肄業時間未滿一年者,不發給任何修業證明文件。約三至.

修業證明書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務處

申請修業證明 ²填妥【修業證明申請書】,至教務處一樓服務窗口或公館校區離合辦公室申請, 3個工作天後即可取件。 ²限退學生申請 。 ²須完成離校手續。 下載.

各項證件申請注意事項 - 教務處

學(修業)或肄業證明書。 4. 註冊組(研教組或桃園教務組)填發肄. (修)業證書及成績單(此項作業需加蓋關. 防故請於3 天後取件)。 4. 自動辦理退學者需繳交家長. 同意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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