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titled

案由:本院委員郝龍斌等三十三人,針對行政院所提「兵役法修正草案」擬具部分條文修正 ... 三、本法修正前,六十九年次以前出生之役男,經判定為丙等體位者,原應服國民兵役,唯本 ... 役;其超額者,服替代役役;其超額者,服替代役役及補充兵現役,其超額一役。 ... 除,為銜接並維護補充兵及. 止,其管理運用辦法由國防止,其管理運用辦法由國防.

兵役法修正施行前補充兵及國民兵管理運用辦法的相關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