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時事考題討論-2018年5月份最新修法-刑法第190條之1流放毒物罪 ...
(一)本次修法重點:刪除原本「致公共危險」之具體危險犯,改為抽象危險犯(一但完成此行為,無論結果,即成立本罪)。 (二)增列不罰情形:避免產生過重之刑罰。 @ 監所 ...
(一)本次修法重點:刪除原本「致公共危險」之具體危險犯,改為抽象危險犯(一但完成此行為,無論結果,即成立本罪)。 (二)增列不罰情形:避免產生過重之刑罰。 @ 監所 ...
2018年6月22日 - 最新中華民國刑法修法-刑法申論考點(含考題解析). #國考時事考題 #文章有幫助請留言+1. 修法與時事,一直以來都是國考的重點。但要如何判斷出 ...
2018年5月30日 - 修法理由刑法第190條-1實務上幾乎無依此規範定罪之前例,無法發揮嚇阻環境犯行的效果。查其原由,乃是現行條文之「致生公共危險」要件證明 ...
行政院會今(8)日通過法務部擬具的「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8條之2、第10條之4修正草案,將函請司法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
2018年5月31日 - 立法院前(二十九)日三讀通過刑法第190條之1條條文修正案,未來,只要有讓毒物或其他有害健康之物造成污染的行為,就要處罰。 原本是排放毒物 ...
2018年3月8日 -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8日電)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法務部對此表示,本次修正共有涉死重罪取消追訴期限、刪除業務過失 ...
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 沒收、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之法律。
第190-1 條, 投棄、放流、排出、放逸或以他法使毒物或其他有害健康之物污染空氣、 土壤、河川或其他水體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
2018年8月20日 - 今天(8月20日)環保署與臺灣高等檢察署共同舉辦「刑法第190條之1修正後環保法令適用研討會」,由環保署署長李應元及高檢署檢察長王添盛共同 ...
2012年9月9日 - 犯刑法第十六章妨害風化各條之罪者,非經強制診療,不得假釋。 【修正前條文】. 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者,無期徒刑逾十年後,有期徒刑逾二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