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1030-1-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第一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 ...

認識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也是只有在夫妻財產制未約定. 時,即為適用法定財產制時,才有主張的餘地,所以. 我國民法第1030 條之1 第1 項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