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投資事業輔導辦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本辦法第四條至第十條所定之執行事項,中央主管機關得委任經濟部工業局辦理。 第3 條. 本辦法所稱創業投資事業,指符合下列經營型態之公司或有限合夥,且公司實 ...
本辦法第四條至第十條所定之執行事項,中央主管機關得委任經濟部工業局辦理。 第3 條. 本辦法所稱創業投資事業,指符合下列經營型態之公司或有限合夥,且公司實 ...
一般審查主要評定創業投資事業的基金管理團隊是否具備足以證明其可以勝任科技 ... 報備並接受主管機關之輔導,則可取得該等金融相關企業資金投資而設立公司。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 主管機關得將第四條至第九條所定之執行事項,委任工業局辦理。 第三條. 創業投資事業之範圍,指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二億元以上,並 ...
2019年3月7日 - 中央主管機關應辦理下列創業投資事業輔導事項: 一、推動適合創業投資特性之經營機制。 二、推動政府相關基金投資創業投資事業。 三、建立創業 ...
第二條本辦法第四條至第十條所定之執行事項,中央主管. 機關得委任經濟部工業局辦理。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創業投資事業,指經營下列業務且實收. 資本額在新臺幣 ...
決定出資總額,依本條例第二十三條之一第二項規定,指同條第一項第二款創投事業,於申請中央主管機關逐年核定時所決定之前一年度出資總額;該出資總額不得少 ...
2019年6月4日 - 本規則所稱創業投資事業,係指符合左列各款規定之股份有限公司: 一、經財政部同意從事創業 ... 四、其他經財政部會同主管機關認定之科技事業。
註3:有關全球創業投資事業的產業狀況,參見Ernst & Young, Adapting and ..... 之創業投資事業爭取下列各項資金來源,主管機關得出具推薦函,並協調各該目的事業 ...
2019年12月16日 - 經主管機關依本辦法輔導協助之創業投資事業,不得有對非特定人進行公開招募有價證券之行為。但得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向特定人 ...
產業創新條例」第32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輔導及協助創業投資事業,以促進國內新興事業創業發展(第1項);(第2項)前項創業投資事業之範圍、輔導、協助及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