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
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 檢查辦法. 配合勞工安全衛生法名稱已. 修正為職業安全衛生法(以下. 簡稱本法),且本法第二十三. 條第四項授權訂定之內容,除.
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 檢查辦法. 配合勞工安全衛生法名稱已. 修正為職業安全衛生法(以下. 簡稱本法),且本法第二十三. 條第四項授權訂定之內容,除.
七、審議事業單位自動檢查及安全衛生稽核事項。 八、審議機械、設備或原料、材料危害之預防措施。 九、審議職業災害調查報告。 十、考核現場 ...
明定本辦法之法源依據,將「第. 十四條」修正為「第十四條第. 三項」。 第一條之ㄧ雇主應依其事業. 之規模、性質,設置安全衛. 生組織、人員及參照 ...
第一條之一. 雇主應依其事業之規模、性質,設置安全衛生組織、. 人員及參照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相關指引,建立職業安全. 衛生管理系統,透過規劃、實施、檢查及改進等 ...
第79條, 雇主依第十三條至第六十三條規定實施之自動檢查,應訂定自動檢查計畫。 第80條, 雇主依第十三條至第四十九條規定實施之定期檢查、重點檢查應就下列 ...
乙炔熔接裝置、氣體集合熔接裝置、高低壓電氣設備及營造工程之施工架等。 3.機械設備之重點檢查:項目如第二種壓力容器、捲揚裝置、局部排氣裝置或除塵裝置等 ...
3. 暖氣及熱水供應業。 (五), 運輸倉儲及通信業中之左列事業:. 1 ...
第一條之一. 雇主應依其事業之規模、性質,設置安全衛生組織、人員及參. 照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相關指引,建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透. 過規劃、實施、檢查及改進等 ...
四條及九十七年一月九日修正發布之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 (以下簡稱本辦法)之施行,並齊一本會及全國勞動檢查機構實施監督檢查時. 之執行標準,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令:修正「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 中華民國98年2月5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安1 字第0980145075 號令修正發布第2-1、6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