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施行细则
三、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中华民国九十年二月十九日以前转换身分为大陆地区人民,未依第六条规定回复台湾地区人民身分者。 四、依本条例第九条之一第二项规定在 ...
三、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中华民国九十年二月十九日以前转换身分为大陆地区人民,未依第六条规定回复台湾地区人民身分者。 四、依本条例第九条之一第二项规定在 ...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处理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往来有关事务,得委托前项之机构或符合下列要件之民间团体为之:. 一、设立时,政府捐助财产总额逾二分之一。 二、 ...
该修正草案是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1条、第26条之1及第63条予以修订,具体内容为将第1条“国家统一前,为确保台湾地区安全与民众福祉……”内文中的“国家统一前 ...
為處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之事務,行政院得依對等原則, 許可大陸地區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在臺灣地區設立分支機構。 前項設立許可事項,以法律 ...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简称《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是台湾一个律例,立法公布于1992年7月31日,为台湾当局为规范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的经济、 ...
中华民国81 年7 月16 日 制定96条: 中华民国81 年7 月31 日公布1.总统(81) 华总(一) 义字第3736 号令制定公布全文96 条: 中华民国81 年9 月18 日施行中华民国八十 ...
1989年2月,中華民國法務部公布了第一個《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暫行條例草案》,並於1992年7月經中華民國立法院三讀通過。 概括編輯. 該條目自立法以來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五章罰則. 法律條文 / 2016-03-25 / 人氣: 729. 【轉載自全國法規資料庫】. 第五章罰則. 第79 條 違反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者,處一 ...
中华民国法律注解/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 维基教科书,自由的教学读本. < 中華民國法律註解.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
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面改革开放和对台政策的攻势之下,中华民国政府在1987年11月开放民众赴大陆探亲,两岸关系开始发生转折,并产生了以法律规制两岸交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