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220 相關法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管理人違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之意思,而為事務之管理者,對於因其管理所生之 ... 飲食店、浴堂或其他相類場所之主人,對於客人所攜帶通常物品之毀損、 喪失,負 ...
管理人違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之意思,而為事務之管理者,對於因其管理所生之 ... 飲食店、浴堂或其他相類場所之主人,對於客人所攜帶通常物品之毀損、 喪失,負 ...
而本件南門市場的管理人所涉及的,應是「場所主人的責任」。根據民法第191條第1項:「土地上之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所致他人權利之損害,由工作物之所有人負賠償 ...
未盡郵局場所管理之責,讓大狗進入郵局【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2年度消字第2號】原告王◎◎被告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翁◎◎上列當事人間請求 ...
2017年11月17日 - 最高法院表示,便利商店店長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妥善經營門市及 ... 之營業場所及周遭場地之相關設施,自負有維護、管理,避免危險發生之 ...
2013年8月9日 - 曾男跌倒與清潔劑灑落間,其結果之發生間俱備因果關係,但時間的密接亦使得場所管理人無法對於危害發生即時作出防免之行為,故法院認為賣場 ...
2017年7月30日 -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37條的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 ...
2019年4月2日 - 我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 ...
2016年4月12日 - 我國《侵權責任法》地三十七條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組織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 ...
地面樓層達十一層以上建築物,地下建築物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建築物,其管理權有分屬時,各管理人應協議製定共同消防防護計畫,並報請消防機關核備。
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由防火管理人訓練場所人員進行各種必要防火措施,如: 1.消防安全設備及防火避難設施的自行檢查維護。 2.下班前將不使用的火源及電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