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秘密罪-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妨害秘密罪,是指以不正當的方法侵犯第三者隱私或非法竊聽知悉他人之秘密,主要包含窺視竊聽 ... 法界人士表示,刑法妨害秘密罪規定,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換句話說,構成要件 ...
妨害秘密罪,是指以不正當的方法侵犯第三者隱私或非法竊聽知悉他人之秘密,主要包含窺視竊聽 ... 法界人士表示,刑法妨害秘密罪規定,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換句話說,構成要件 ...
2007年9月17日 - 法界人士表示,刑法妨害秘密罪規定,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換句話說,構成要件 ...
第317 條(洩漏業務上知悉工商秘密罪) 依法令或契約有守因業務知悉或持有工商秘密之義務,而無故洩漏之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妨害秘密罪之「無故」與「非公開」 律師張源傑一、法律問題甲主張住宿於旅館時,乙在旅館門外對其言語性騷擾,甲未開門且當場於房間內錄音保留證據。日前甲向公司 ...
第315條, 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者,處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無故以開拆以外之方法,窺視其內容者,亦同。 最高法院刑事裁判(1). 第315-1條 ...
按本條併本章立法意旨係在保護人民之秘密通訊權與隱私權,此一權利應認為憲法第十二、二十二條所涵蓋,亦有釋字第二九二、二九三號可供佐考。 本條與前條及後 ...
按刑法第315條之1妨害秘密罪,以「無故」為構成要件,而「無故」之意義,係指「無法律上之正當事由」而言,另觀之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宅罪、第315條妨害書信秘密罪、 ...
刑法第三百十五條之一第二款妨害秘密罪之立法目的,係對於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之行為,予以限制,以保障人民秘密通訊自由及隱私 ...
2005年8月3日 - 準此,妨害秘密罪所規範之重點,在於『無故』侵犯他人隱私,亦即,如無正當理由或無法律依據時,即符合該罪之構成要件。故於衡量其行為是否為『 ...
第315條(妨害書信秘密罪). 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者,處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無故以開拆以外之方法,窺視其內容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