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清理法

第四十六條(罰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 二、事業負責人或相關 ...

廢棄物清理法

10‧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三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500075791號令修正公布第46、77條條文;並自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二十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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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此為刑法第一條所明定。現行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二項固規定:「無許可文件,以經營廢棄物清除、處理為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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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原確定判決認被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部分之犯行,應適用九十五年五月三十日修正前之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處罰,原確定判決已說明其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