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輸入輸出許可審查作業要點

1、一般事業廢棄物之申請審查作業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 下簡稱地方主管機關)受理並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規定者,核發 輸入或輸出許可;有害廢棄物之申請 ...

廢棄物輸入輸出過境轉口管理辦法

第三條廢棄物之輸入、輸出、過境及轉口,應依本辦法規定申請許可後,始得為之。但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三項規定公告之廢棄物種類,禁止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