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教育法條文及立法說明
第二條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性別平等教育:指以教育方式消除性別歧視,促進. 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 二、學校:指公私立各級學校。 三、性侵害:指性侵害犯罪防治 ...
第二條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性別平等教育:指以教育方式消除性別歧視,促進. 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 二、學校:指公私立各級學校。 三、性侵害:指性侵害犯罪防治 ...
為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特制定本法。 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2 條.
第1 條. 本細則依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第2 條. 本法第一條第一項及第二條第一款所稱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指任何人不因其生理性.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性別平等教育:指以教育方式教導尊重多元性別差異,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 二、學校:指公私立各級學校。 三、性侵害:指 ...
檢視現行法條, 第2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性別平等教育:指以教育方式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 二、學校:指公私立各級學校。 三、性侵害:指性 ...
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所稱學校之教師評審委員會,指校級之委員會。第13 條 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所定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 ...
家庭教育法第2條及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第34條、第36條修正條文. 立法院於今日(99年5月4日)三讀通過家庭教育法第2條及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 ...
之規定,爰訂定「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共計十八條,其要點如次:. 一、 性別地位實質平等之定義。(第二條). 二、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研擬實施計畫應包含之計畫 ...
性別平等教育法. 第21條. 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 ... 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一項所定疑似校園性侵害事件之 ...
2 -. 條文. 說明. 為。至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 事實認定,係依本法第三十五條第. 一項之規定。 五、第五款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定. 義一方必為學生,以規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