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有資產- MBA智库百科
根據準則規定,對或有資產一般不應確認。如果企業因清償或有事項而確認的負債所需指出全部或部分預期應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補償,而且此補償金額只有在基本確定 ...
根據準則規定,對或有資產一般不應確認。如果企業因清償或有事項而確認的負債所需指出全部或部分預期應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補償,而且此補償金額只有在基本確定 ...
3、交易、事項或情況的最終結果有賴於發生或不發生一個或若幹個未來事項。或有負債的科結果可能會導致負債的增加或資產的減少,即為或有損失(loss ...
國際會計準則第37 號「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以下簡稱. IAS37)之目的,係確保適當之認列基準及衡量基礎應用於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 或有資產,並確保 ...
IFRS 專區準則彙總. IAS 37 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 (Provisions, Contingent Liabilities and Contingent Assets). IAS 37 簡覽. 負債準備. •. 不確定時點或金額 ...
2009年4月29日 - 或有負債:係指企業之債務尚未確定其發生與否,應視未來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而定。 或有負債之內容: 1.應收票據貼現。 2.未判決之訴訟案件。 3.
Liabilities and Contingent Assets,以下簡稱IAS 37)係規範企業要如何認列、衡量及揭露負債. 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等會計事項之處理。但排除下列之準備及 ...
合理估計時,負債準備須入帳,反之,則為不須入帳的或有負債。而除了發. 生可能性極少. 的或有負債外,其餘須於附註揭露或有負債的內容。「或. 有資產」則是因過去事件 ...
第一條本公報係訂定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之會計處理準則。 第二條本公報不適用於下列項目:. 1. 租賃(見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號「租賃」)。但已變成虧損 ...
Chapter 13 負債之估價、財務報表分析與綜合損益分析13-5. 確切結果前稱為「或有資產」或「或有負債」。 或有損失:. 內容:包括負債準備與或有負債(如未決訴訟、 ...
... 即為或有資產。 依照IAS 37「負債準備、或有資產及或有負債」,企業不得認列或有資產,惟在經濟效益之流入為很有可能時,企業應於財務報表負債揭露此或有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