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採購業務資訊網

2018年6月26日 - 機關於辦理採購(含契約變更及議價)時,如得標廠商被列為拒絕往來廠商名單之1,按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2項之規定,如非特殊需要並經上級機關 ...

政府採購法問答集 - 公共工程委員會

該廠商被拒絕往來前已得標或已簽約之案件(包括分包契約)仍得繼續履約。 .... 十三、機關辦理工程採購,其須辦理契約變更而有新增非屬原契約數量清單內所列之 ...

詳細內容 - 臺北市政府採購業務資訊網

2018年1月10日 - 提問內容: 跟本廠簽約之廠商(合約期限為97年4月1日至97年12月31日)被 ... 列為拒絕往來廠商,尚不致影響契約之履行,惟如履約中有契約變更之 ...

工程會來函

未完成清算前,並非當然無權利能力,仍須通知刊登拒絕往來廠 ... 投標廠商為獨資商號且變更商號名稱或負責人,其通知及刊登對 .... 印完成後即完成契約簽約手. 續。

契約變更成案簽 - 科技部

(1)契約變更成案簽是否敘明本變更案之必要性、本變更案金額之合理性、本變更案之適法性等,並敘明乙方是否屬拒絕往來廠商再陳權責主管核定。(權責主管須符合 ...

政府採購法問答集

該廠商被拒絕往來前已得標或已簽約之案件(包括分包契約)仍得繼續履約。 ... 之變更;至其施行細則第22條第4項所稱「追加累計金額占原主契約金額之比率」,係指「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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