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解釋_友善列印 - 司法院

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七條第十一款規定:「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有下列行為:……十一、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與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法律授權明確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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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臺南市指定清除地區內,凡未經廣告物主管機關許可,以設置廣告物之方式污等. 染道路、土地或定著物,有礙市容觀瞻、環境衛生或國民健康之虞者,為污染環。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主旨:預告「指定桃園市所轄之行政區域除復興區外為清除地區」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屏東縣政府訴願決定書99年屏府訴字第32號

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有下列行為:…二、污染地面、池塘、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1千2百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