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陽明市政大樓會議室管理要點

一、臺中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有效充分運用陽明市政大樓各會議室 ,並妥善管理維護,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會議室: (一)五樓大禮堂。 (二)三樓簡報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