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116-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第一項停止效力之保險契約,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內清償保險費、保險契約約定之利息及其他費用後,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 ...

所謂時效之中斷 - 保成學儒法政網

第一項)左列事項,與起訴有同一效力:一、依督促程序,聲請發支付命令。 ... 惟同條第二項並限制有關利息及其他定期給付之各期給付請求權,經時效消滅者,不適用之 ...

債的效力- MBA智库百科

所謂債的效力,是指為了實現其內容由法律賦予債之當事人及其他人所的拘束力。1、對內效力和對外效力1)所謂債的對內效力是指債之關係對債權人和債務人所具有 ...

釋字第135號解釋 - 司法院

... 發回更審者,該項上級法院之判決及發回更審後之判決,均屬重大違背法令,固不生效力,惟既具有判決之形式,得分別依上訴、再審、非常上訴及其他法定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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