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或查獲違規菸酒案件獎勵辦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違規菸酒案件無前項查獲機關者,應分配予該查獲機關之獎勵金平均分配予承辦機關及保管處置機關。 主辦查緝機關依第六條及前二項規定分配所得之獎勵金,按參與者 ...
違規菸酒案件無前項查獲機關者,應分配予該查獲機關之獎勵金平均分配予承辦機關及保管處置機關。 主辦查緝機關依第六條及前二項規定分配所得之獎勵金,按參與者 ...
三、驗貨單位查獲者,查驗完成後,移分估單位根據違章情節續辦 及核擬處分作業,經核處沒入後,送驗貨單位依海關緝私條例 第17條規定會同報關行或貨主掣發高雄 ...
一)因檢舉而查獲者,分配檢舉人之額度為給獎基礎之百分之二十,但 每案最高額以新台幣四百八十萬元為限。 (二)由本府提供線索經由其他機關協助查獲者,分配 ...
第 3 條查獲違規菸酒案件,查緝機關之獎勵金,以給獎基礎百分之二十計算,每案最高額以新臺幣六百萬元為限;其因檢舉網路違規菸酒案件而查獲者,檢舉人之獎勵金 ...
稅目, 營業稅法. 法令彙編版本, 一○一年版. 法規章節, 第6章罰則. 法條, 第51條(漏稅之處罰). 分類, 釋示函令. 釋示函令標題, 短漏開銷售額逾申報期限被查獲者之處罰.
營業人漏開統一發票經查獲,如何處罰? 營業人漏開統一發票或於統一發票上短開銷售額,於法定申報期限前經查獲者,應就短漏開銷售額按規定稅率計算稅額繳納稅 ...
三、獎勵經費來源以財政部國庫署核發獎勵金額度依案分別辦理支應。 四、獎勵金分配標準如下: (一)因檢舉屬實而查獲者,分配檢舉人以給獎基礎百分之二十計算,每
一、桃園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辦理檢舉或查獲違規菸酒案件核撥予本府獎勵金 ... (二)主管機關自行查獲之案件,係由協助查獲機關協助者,分配予主管機關百分之 ...
(三)已納使用牌照稅之交通工具,所有權轉讓時,如原所有人已納全期使用牌照稅者, ... 二、逾期未完稅之交通工具,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 ...
說明:二、本部87年4月1日台財稅第871936961號函釋係針對逾期未完稅之交通工具,在滯納期滿後違規行駛公路被警方查獲者,如其自動補繳欠稅係在監理機關違章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