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以下簡稱長照機構)應置符合長期照顧服務人員(以下簡稱長照人員)資格之業務負責人一人,綜理長照業務,除本標準另有規定外,應為專任。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

第四條社區式服務類(以下簡稱社區式)長照機構業務負責人,除提供家. 庭托顧服務外,應具備前條各款資格之一者。 家庭托顧業務負責人,應具五百小時以上照顧服務 ...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業務負責人切結書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業務負責人切結書. 茲為擔任○○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業務負責人一職,. 本人. 確實無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第9 條第. 1 項各款規定不得擔任長期 ...

PowerPoint 簡報 - 新北市衛生局

居家式長照機構設立標準. 服務內容:得個別或綜合提供身體照顧、日常生活照顧及家事服務、醫事照. 護服務;綜合提供者,其設施及人員設立標準,業務負責人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