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編章節條文-全國法規資料庫

第二編分則. 第二十七章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 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 ...

「公然侮辱」和「誹謗」一樣嗎? – FOLLAW

最後,盧姓學生忍無可忍,憤而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而本案可能觸犯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或第310條的「誹謗罪」。到底這兩項罪名有什麼差別呢?我們在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