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184-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

民法§188-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 ...

雇主責任- MBA智库百科

《德國民法典》第831條所規定的雇主的過失由法律規定,無須受害人舉證,其責任雖以雇主的過失為基礎,卻不以雇員致人損害時是否具有故意或過失為成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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