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園版-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法定盈餘公積撥充資本或分派股息時,股東可 ...
法定盈餘公積撥充資本或分派股息時,股東可扣抵稅額之計算已有明確規定.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公司法第241條規定,公司無虧損且法定盈餘公積已超過實收 ...
法定盈餘公積撥充資本或分派股息時,股東可扣抵稅額之計算已有明確規定.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公司法第241條規定,公司無虧損且法定盈餘公積已超過實收 ...
公司無盈餘時,不得分派股息及紅利。但法定盈餘公積已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十時,得以其超過部分派充股息及紅利。 公司負責人違反第一項或前項規定分派股息 ...
2017年9月22日 - 公司首次採用國際會計準則後,提列法定盈餘公積疑義. 一、按公司法第237 條規定「公司於完納一切稅捐後,分派盈餘時,應先提出百分之十為法定.
整帳面而定查公司法第二三七條規定:「公司於完納一切稅捐後,分派盈餘時,應先提出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故法定盈餘公積之提列,自應以完納一切稅捐後之可 ...
2016年7月13日 - 公司法232條規定,公司非彌補虧損及依本法規定提出法定盈餘公積後,不得分派股息及紅利。公司法237條規定,公司於完納一切稅捐後,分派盈餘 ...
公司法 英. Company Act. 修正日期:, 民國107 年08 月01 日.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 ... 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 ... 公司非彌補虧損及依本法規定提出法定盈餘公積後,不得分派股息及紅利。
公司法第237條第1項規定,公司在完納稅捐後,分派盈餘前,須提列10%盈餘作為法定盈餘公積。經濟部曾在民國(以下同)91 年發布解釋函說明,公司是否須提列法定 ...
免提列法定公積及以法定公積分配現金股利探討─高雄所劉惠亭在完成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後,緊接著就要分派公司的盈餘,在分派盈餘前按公司法規定應提列法定 ...
前,股東會不得為公積撥充資本之決議。 依公司法第241條第3項規定,以法定盈餘公積撥充資本者,. 以該項公積超過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換言之,公司至.
2014年7月22日 - 公司法237條第一項: 公司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不用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公司法241條第三項:以法定盈餘公積發新股或現金者,已超過資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