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特種考試-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簡稱特考、特種考試。法源依據是《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第2項。為中華民國 ... 特種考試於西元1996年之前舊制,分為甲等、乙等、丙等、丁等考試。乙等特考現在的名稱是特種考試三等。丙等特考現在的名稱是特種考試四等。丁等特 ...

公務人員年終考績分數會說話

公務人員年終考績對於公務人員的權益影響相當深遠,其中以「升遷發展」與「實際. 收入」兩個層面最為直接。若是考績核定甲等,能夠升官發財,如果連續兩年甲等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