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立法理由 - 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律師法第47 條. 民國90 年11 月14 日, 參照法院組織法第九十七條之立法例,爰將「中國語言」,修正為「國語」,並配合律師法其他條文用語,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