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 條 - 條文內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43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 ... 汽車駕駛人有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或前項行為者,並吊扣該汽車牌照三個月; ...

第43 條 - 法條內容 - 銀行局

第 43 條, 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間進行共同行銷,應由金融控股公司事先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且不得有損害其客戶權益之行為。 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間進行共同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_電信法第43條

第一條 本辦法依電信法第四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交通部;本辦法所定事項得委任交通部電信總局(以下簡稱電信總局)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