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約僱、約用人員給假規定
產前假. ※婚假、喪假,每次請假應至少半日。 公務人員、約僱、約用人員給假規定 ... 超過規定日數之事假5日,應按日扣除俸(薪). 給。 約聘僱人員. 滿9年~第10年起.
產前假. ※婚假、喪假,每次請假應至少半日。 公務人員、約僱、約用人員給假規定 ... 超過規定日數之事假5日,應按日扣除俸(薪). 給。 約聘僱人員. 滿9年~第10年起.
勞動基準法給假與聘僱人員給假比較表. 假. 別. 勞基法及勞工請假規則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 給. 假. 天. 數工資給與給. 假. 天. 數薪資給與. 婚. 假勞工 ...
法規名稱:,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 修正時間:, 104.3.24.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3月24日行政院院授人培字第1040028127號令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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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6日 - 現行公教人員暨約聘僱人員給假規定簡明表. 假別. 身分別. 天數. 要件. 備註. 事假. 公務人員. 5. 1.服務未滿1 年者,依在職月數比例計算,未滿半日以.
第3 條.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以下簡稱各機關)聘僱人員之給假,依. 下列規定:. 一、因事得請事假,每年准給五日。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
能有未盡妥適之情形,增列行政院得另行規定之處理方式。(修正條. 文第五條).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三條、第五條修正草案總說明 ...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三條條文,業經該院於104年3月24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040...
一、 為使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以下簡稱各機關)約僱人員給假有所依循,特訂定本 ... 前項第一款所訂准給事假日數,服務未滿一年者,依聘僱月數比例計算後未滿半日 ...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於九十年七月三十一日訂定發布, 一百零四年三月二十四日修正發布名稱及第三條,名稱並修正為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