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詐欺或脅迫而為意思表示之效力在實例之分析 - 保成學儒法政網
若A係因B之脅迫而為意思表示,其法律效果有何不同? (二)詐欺時 撤銷前,債權行為、物權行為皆為有效。撤銷後,依民法第114條之規定,撤銷後意思表示視為自始 ...
若A係因B之脅迫而為意思表示,其法律效果有何不同? (二)詐欺時 撤銷前,債權行為、物權行為皆為有效。撤銷後,依民法第114條之規定,撤銷後意思表示視為自始 ...
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但詐欺係由第三人所為者,以相對人明知其事實或可得而知者為限,始得撤銷之。 被詐欺而為之意思 ...
四、被人脅迫寫下的欠條有效嗎? 答:依民法第92條第1項規定:「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但詐欺係由第三人所為者,以相對人 ...
被脅迫之表意人撤銷意思表示: 依民法第92條第2項(被詐欺之表意人其撤銷權之效力)反面解釋,被脅迫而為之意思表示,其撤銷得以之對抗善意第三人。 (3) 撤銷權之 ...
買受人如認係遭受「詐欺」而為意思表示,此一意思表示具有瑕疵,依《民法》第92條規定:「Ⅰ、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但詐欺係 ...
下列關於意思表示的敘述,何者正確? (A) 因錯誤而撤銷意思表示時,表意人對於信其意思表示為有效而受損害之相對. 人,應負履行利益的賠償責任。 (B) 詐欺或脅迫 ...
2013年5月8日 - Ⅰ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但詐欺係由第三人所為者,以相對人明知其事實或可得而知者為限,始得撤銷之。
第92條:「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但詐欺係由第三人所為者,以相對人明知其事實或可得而知者為限,始得撤銷之。被詐欺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