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法§72-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法規名稱:, 銀行法 EN. 修正日期 ... 法規類別:, 行政>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銀行目. 第72 條. 商業銀行辦理中期放款之總餘額,不得超過其所收定期存款總餘額。
法規名稱:, 銀行法 EN. 修正日期 ... 法規類別:, 行政>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銀行目. 第72 條. 商業銀行辦理中期放款之總餘額,不得超過其所收定期存款總餘額。
銀行經營之業務如左: 一、收受支票存款。 二、收受其他各種存款。 三、受託經理信託資金。 四、發行金融債券。 五、辦理放款。 六、辦理票據貼現。 七、投資有價證券。
關於銀行法刑罰條款之規定,見於該法第125條、第125條之1、第125條之2、第125條之3、第125條之4、第125條之6、第126條、第127條、第127條之1、第127條之2、 ...
銀行經營之業務如左: 一、收受支票存款。 二、收受其他各種存款。 三、受託經理信託資金。 四、發行金融債券。 五、辦理放款。 六、辦理票據貼現。 七、投資有價證券。
立法於民國86年4月15日(非現行條文) 1997年4月15日 1997年5月7日 公布於民國86年5月7日總統(86)華總(一)義字第8600104870 號令, 銀行法(民國89年), → ...
本法稱授信,謂銀行辦理放款、透支、貼現、保證、承兌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業務 ... 本法稱金融債券,謂銀行依本法有關規定,報經主管機關核准發行之債券。
銀行負責人應具備之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利益衝突之禁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準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銀行負責人未具備前項準則所定資格條件者,主管機關應予 ...
伍-57. 銀行法. 中華民國20 年3 月28 日國民政府制定全文51 條. 中華民國36 年9 月1 日國民政府修正公布全文119 條. 中華民國39 年6 月16 日總統令修正公布.
從第1 條至第140 條的銀行法,其條文數並不多,又若從歷年的考題觀察,選擇題題型的 ... 上課時務必準備銀行法法條,並確認是否為最新版內容,目前最近一次修正 ...
臺灣銀行錄取考生口碑推薦 推宏典銀行法,第一章有重點整理,第二章是條文搭配考古題,這樣能讓你馬上清楚就是考這裡,也有助於抓到那些條文很重要要被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