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薪資調整申報作業 - 勞保局

2019年10月31日 - 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14條之2規定,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其所得未達投保薪資分級表最高一級者,得自行舉證申報其投保薪資。但最低不得低於所屬 ...

新投保單位加保業務 - 勞保局

2019年9月20日 - 勞工保險係採團體保險方法辦理,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第8條規定之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參加勞工保險,故各 ...

負責人勞健保投保規定:

勞保不會, 因為負責人的勞保原本就可自由選擇是否加保。 2.健保會追繳,依據公司成立的時間點、何時開始擔任負責人?負責人在加入公司健. 保之前是否有在工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