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聘前講習 - 新北勞動雲 - 新北市政府
自105 年7 月1 日起,第1 次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或家庭幫傭的雇主須參加聘前講習,新北市政府所屬就業服務站(三重/板橋/中和)受理臨櫃講習,並採行 ...
自105 年7 月1 日起,第1 次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或家庭幫傭的雇主須參加聘前講習,新北市政府所屬就業服務站(三重/板橋/中和)受理臨櫃講習,並採行 ...
雇主聘前講習資訊網站(將連結至勞動力發展署網站). 點閱數:26253; 資料更新:108-04-30 08:49; 資料檢視:108-04-30 08:49; 資料維護: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回上一頁.
《就業服務法》第48條之1已明定本國雇主於第1次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前,應參加聘前講習,並於申請許可時檢附已參加講習的證明文件。勞動部已 ...
[置頂]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第2項規定,雇主於知悉勞工... 2019-12-02, 104. [置頂] 雇主聘前講習網站操作手冊, 2017-02-23, 31628. [置頂] 自然人憑證開放多種 ...
本國雇主於第一次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者,應於申請聘僱或接續聘僱許可前參加聘前講習。 前項聘僱家庭看護工之雇主無法參加聘前講習,得由與 ...
雇主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七月一日起引進或接續聘僱外國人,因未依規定參加聘前講習或違反本法及相關規定,且未曾參加聘前講習,雖經本部依下列規定核發法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