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要多久前辦理? -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

勞工離職需依工作年資長短提前預告雇主。 (1)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0日前預告之。 (2)繼續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之。 (3)繼續工作3年 ...

連續失業期間達1年以上如何認定?

2014年2月24日 - 連續失業期間達1年以上如何認定? 所稱「連續失業期間達1年以上」,係指自失業者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資格認定之日起算,依就業服務資訊 ...

特別休假日數試算系統(週年制)

甲勞工於A公司之到職日期為106年2月1日,繼續工作至106年8月1日,因工作年資6個月以上未滿1年,雇主應自106年8月1日至107年1月31日止,給予3天之特別 ...

勞動基準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第1 條. 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特制定本法;本法未 ...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