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8-全國法規資料庫

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鋼筆槍、瓦斯槍、麻醉槍、獵槍、空氣槍或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具有殺傷力之各式槍砲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2020年1月17日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之主管機關:中央為內政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 第5條之2(槍砲彈藥刀械送交銷毀、留用及經許可持有之原住民適用規定).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本條例所稱槍砲、彈藥、刀械如下: 一、槍砲:指火砲、肩射武器、機關槍、衝鋒槍、卡柄槍、自動步槍、普通步槍、馬槍、手槍、鋼筆槍、瓦斯槍、麻醉槍、獵槍、空氣槍、魚 ...